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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2)粤0103民初28776号
李家欣:
本院受理原告罗美茵与被告李家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03民初28776号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美茵撤诉。本案受理费55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罗美茵负担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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