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民初10722号
陈北艺,北京楚森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粤0115民初10722号原告杭州美研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简安商贸商行、北京楚森天祥商贸有限公司、周林青、陈北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被告周林青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请求;3、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吕上
电话:020-8300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