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民初29900号
钟建平、陈雪英、广州紫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钟建平、陈雪英、广州紫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2022)粤0112民初2990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传票。
裁定内容如下: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替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 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本案诉讼。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院定于2023年4月24日14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