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8民初707号
李军:
本院受理的席胡瑶与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旧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沈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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