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4民初4161号
沈远伍:
本院受理原告刘泰常诉被告沈远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资报酬人民币9281元及及利息(利息:以9281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至清偿日止。利息暂计:1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14民初4161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花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联系人:彭法官联系方式:020-66853622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苑婷
电话:020-6685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