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4民初17237号
广州怡朵皮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敬敏诉被告广州怡朵皮具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现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6525元。本院定于2023年5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5号)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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