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3民初5531号
重庆秋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高密市恒融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瑞骄利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通日新电动车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建欣立建设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秋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高密市恒融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瑞骄利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恒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03民初55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南通日新电动车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重庆秋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高密市恒融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瑞骄利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恒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裁定作出即生效。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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