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3民初26878号
黄昭荣:
本院受理原告尹华炼诉被告黄昭荣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3民初26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黄昭荣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向原告尹华炼支付8200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经办人:郑茵 电话:020-83006119、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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