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8执恢241号
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康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林卓晖、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8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委托京东大数据、阿里拍卖大数据两家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粤A3548J号机动车进行网络询价。在规定期限内,两家网询平台出具询价结果为:1、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315781元;2、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232900元,以上询价结果有效期均为一年。现本院将两家网络询价报告向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自公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如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财产基本信息错误;(二)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三)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四)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应于受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没有异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廖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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