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8执恢241号
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康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林卓晖、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8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以(2022)粤0118执6号之十二执行裁定书扣押了被执行人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粤A3548J号机动车。现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2021)粤0118执恢24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广东清华中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粤A3548J号机动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廖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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