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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21512号深圳礼士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和让商贸商行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2023-03-16 12:03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人 民 法 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5执21512号之一


广州和让商贸商行:

  关于深圳礼士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57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2022)粤0115执21512号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决定将被执行人广州和让商贸商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本院(2022)粤0115执21512号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决定对被执行人广州和让商贸商行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洪小杰作为被执行人的投资人亦被实施的限制高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陈镇煌

电话:0208300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