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民初11411号
陈良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鸿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良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上诉人广州鸿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1411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韩建薇
电话:3499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