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执18947号
贸易宝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关于梁碧娴与贸易宝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525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方未履行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执行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2022)粤0115执18947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本院(2022)粤0115民初525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费由你方承担。逾期不履行,本院可依法对你方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二、(2022)粤0115执18947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贸易宝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价值41935.65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联系人:梁梓琪
电话:020830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