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执恢244号
高国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吕仲亮与被执行人高国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高国伟名下位于金山区亭林镇林珍路59弄139号1101室【房地产权证号:沪(2018)金字不动产权第004428号】进行拍卖。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金山区亭林镇林珍路59弄139号1101室(房地产权证号:沪(2018)金字不动产权第004428号;建筑面积:123.7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8-3-14。)。
拍卖标的起拍价:1230000元,保证金: 150000元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高国伟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拍卖时间:2023年4月16日10时至2023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公告、拍卖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看。
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020-83007163
预约看样登记: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编辑短信发送至18933992832(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郭小洲
电话:0208300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