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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04民初7242号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古赛华、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2023-03-16 12:25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4民初7242号


古赛华、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古赛华、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古赛华(女,汉族,1968年12月21日出生)、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男,汉族,1954年1月1日出生)、钟小珍(女,汉族,1956年6月8日出生)、陈琳(女,汉族,1981年1月13日出生)、梁卓明(男,1979年12月9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送达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判令被告古赛华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38575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罚息(自2015年8月7日起至2015年8月27日止,以本金203857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收利息;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以本金203857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收罚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038575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收罚息);二、请求判令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请求判令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详见民事起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古赛华、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梁卓明,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和三十日内。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李剑宇

电话:020-83009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