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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04民初9982号广州优视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与赵波、广州粤视视光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2023-03-16 12:2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4民初9982号


赵波、广州粤视视光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23)粤0104民初9982号原告广州优视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波、广州粤视视光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两被告归还并删除持有的属于原告的商业秘密资料,向原告原有客户澄清事实,停止侵害原告商誉的行为;2、被告赵波赔偿原告违约金50000元;3、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23日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33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陈迎

电话:020-83009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