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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46850号古晶与李志鹏、广州臻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3-03-16 12:2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46850号


广州臻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古晶与李志鹏、广州臻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投资款120000元;2.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欠款的资金占用费(以120000元为本金,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24日09时15分在本院22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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