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花都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3)粤0114民初349号肖生华与廖海波、广州急云品电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023-03-16 14:06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4民初349号


广州急云品电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肖生华诉被告广州急云品电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廖海波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14民初3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6日10时20分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赔偿广州急品配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07000元(暂定数额)。2.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和担保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骆雪玲

电话:020-6683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