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3执异346号
叶英华、刘思:
关于申请执行人朱明月与被执行人广东华诺思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3执528号】中,申请人朱明月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依法追加叶英华、刘思为该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3执异346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4月18日10时30分在荔湾法院执行局大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联 系 人:杨法官、欧助理 联系电话:83006172、611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