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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民终5930号被上诉人李梅、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曹乐余与原审被告肖艳平、刘诗诗、周向清、曹凯夫、吴毛、上诉人王孜恒、李维林、陈海霞、朱海春、余媛爱、黄何劲、方清、原审第三人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一案

2023-03-16 16:18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民终5930号

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曹乐余、周向清、曹凯夫、吴毛:

王孜恒、李维林、陈海霞、朱海春、余媛爱、黄何劲、方清与李梅、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曹乐余、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肖艳平、刘诗诗、周向清、曹凯夫、吴毛合同纠纷一案,王孜恒、李维林、陈海霞、朱海春、余媛爱、黄何劲、方清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6民初143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5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