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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民终7867号原审被告杨伯华、梁伟洪、许玉芝与被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上诉人林锦祥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2023-03-16 16:19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民终7867号

杨伯华、梁伟洪、许玉芝:

林锦祥与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杨伯华、梁伟洪、许玉芝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林锦祥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4民初190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55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