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民初18143号
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张昌标、张序元: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智韬与被告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张昌标、江苑薇、杜军、张序元、吴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