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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民初2528号原告王宇婷与被告广州美贝尔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3-03-16 16:40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3民初2528号

广州美贝尔医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宇婷与被告广州美贝尔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王宇婷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人民币26800元的治疗费用;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货期存款利率0.35%向原告支付自违约之日2020年9月8日起到2022您9月8日止的人民币26800元治疗费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87.6元;3、请求被告归还存放在被告处的原告的《患者皮肤档案表》及原告的照片,并确保被告彻底删除并没有备份;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12上午9:30在本院大学城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