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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2民初1751号原告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优聚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3-03-16 16:42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2民初1751号

深圳市优聚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优聚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服务费20886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计至被告付清拖欠款项为止,暂计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为29939.69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上述第一至三项金额暂合计为50825.69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18日16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