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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民初6084号原告吴俊豪诉冯洋诗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3-03-16 16:43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3民初6084号

冯洋诗琦:

本院受理原告吴俊豪与被告冯洋诗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3民初60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吴俊豪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吴俊豪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