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端口
数字报
(2022)粤0105执11563号
关汉维: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11563号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一、对被执行人关汉维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二、将关汉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温颖祺
电话:8300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