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2)粤0105执12302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曾坤权二审受理费

2023-03-17 10:09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执12302号


曾坤权: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12302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

电话:8300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