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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2)粤0105执12302号
曾坤权: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12302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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