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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执9937号蓝小林与李杰劳动争议

2023-03-17 10: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执99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蓝小林与被执行人李杰民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李杰支付工资16711.73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李杰,男,199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博白县径口镇新田村田冲队020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3199309260790。

  举报期限:自本悬赏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

  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李杰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杰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所得执行款项的15%作为悬赏金。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本院对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5342、020-83005542(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官法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温颖祺

电话:8300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