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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22873号广东齐家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鑫泰洋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03-17 10:1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22873号


广东鑫泰洋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齐家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鑫泰洋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10000元及逾期支付货款利息(以139085.6元为基数,按每日利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自2020年6月25日起算至2021年1月31日止,以39085.6元为基数,按每日利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自2020年2月2日起算至2022年1月25日,以1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利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自2022年1月27日起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3年5月31日16时15分在本院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联系电话020-83005401。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闪闪

电话:8300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