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5民初16773号
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16773号原告林红藓诉被告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因被告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80号富力海珠城B区2楼2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CG7670。法定代表人:王尧。)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送达(2022)粤0105民初1677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结果为:被告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的工资4800元给原告林红藓。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受理费已由原告林红藓预交。被告广州市喜七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应负担的受理费50元直接支付给原告林红藓。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当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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