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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1民初22531号原告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泰美妆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玟莎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23-03-17 10:44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1民初22531号

广州泰美妆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了原告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泰美妆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玟莎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等公告送达被告广州泰美妆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杜法官、曾书记员   联系电话:8300751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