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1民初20800号
惠州市胜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粤0111民初20800号原告陈日和与被告广州洁齿白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澳福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惠州市胜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因你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被告广州洁齿白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澳福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原告北京纳益其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主要内容如下:1.撤销(2022)粤0111民初20800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温助理、陈书记员,联系电话020-83008325、83007553。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