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1民初139号
广州市润鸿实业有限公司、侯春梅、任红洲: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强欣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润鸿实业有限公司、侯春梅、任红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4月19日15时30分在本院江高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如你方期满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经办人:张文茵
联系电话:(020)37050225、37050224、370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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