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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03民初274号原告广州市荔湾区才记冷冻食品行诉被告林伟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3-03-17 11:24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3民初274

 

林伟达: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荔湾区才记冷冻食品行诉被告林伟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78000元及利息(78000元为基数,按2022522日起至起诉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2822日为737.53)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间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本案将于202351910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方式:劳灿辉、吴蕊蕊,电话020-83006053612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