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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3执异354异议人薛双执行异议一案

2023-03-17 11:31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3执异354号

广州无尽灯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薛双被执行人广州无尽灯文化策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3执447号】中,申请执行人薛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依法追加王菲为(2022)粤0103执447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3执异35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追加王菲为(2022)粤0103执447号案的被执行人,王菲应在尚未缴纳出资28.5万元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人:杨法官、欧助理    联系电话:830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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