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04民初9681-9684、9686-9690、9692-9695、9697-9699、9701、9703、9706-9715、
9717-9720、9723、9725-9728、9730-9732、9734-9738、9740-9742、9744-9746号
蔡裕文、陈玉琴、邓志亮、洪敏、梁烟玲、袁俊玲、张建亨、钟凤莲、陈丹红、陈义双、陈玉婷、邓林英、邓珍葵、冯茹玲、黄海山、黄俊德、黄伟文、金尚吨、李美玲、李小青、李燕、梁惠庆、林小清、刘继证、刘杰、刘永棋、陆灿锋、陆艺飞、马海生、马庆銮、毛圣君、鸥友泉、史建红、王丽华、吴志雄、伍培英、武鸿健、谢家荣、谢细锋、谢小林、徐方芳、徐晓梅、许琪琪、颜雪元、杨彬、杨涛容、张思思、赵尚喜、周国雄、朱德琼、朱金英:
本院受理(2023)粤0104民初9681-9684、9686-9690、9692-9695、9697-9699、9701、9703、9706-9715、9717-9720、9723、9725-9728、9730-9732、9734-9738、9740-9742、9744-974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五十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其他费用、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其他费用根据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进行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从截止日起至清偿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其他费用、逾期还款违约金按前述标准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三十日内(含答辩期十五日,并再延长十五日)。上述案件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23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联系人:汤法官、唐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9588、020-83009096
二O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