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民初14420号
吴静雅、吴咏欣、吴继业、吴结佳、吴健威: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建新诉被告吴结佳、吴结宾、吴健威、吴洁芬、吴静雅、吴咏欣、吴继业、吴洁萍、吴洁辉继承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9:30在本院大学城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