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执11963号
段红波: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新华与被执行人段红波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粤0115执11963号之一
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段红波名下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听海十街3号2802房的房产。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5执1196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段红波名下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听海十街3号2802房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石豪楠
电话:0208300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