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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5民初72号郭桂洪与候望林民间借贷纠纷

2023-03-17 12:02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人 民 法 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民初72号


候望林:

  本院受理郭桂洪与候望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5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候望林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郭桂洪归还借款本金700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7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许婷婷

电话:3991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