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04民初9796号
张德敬:
本院受理(2023)粤0104民初9796号陈杏子与王雁、张德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有关应诉材料。原告诉请:一、判令两被告支付猪欣软欧包(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应交未交社会保险损失补贴4269.44元、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应交未交社会保险损失补贴2202.76元;二、判令两被告支付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3天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121.6元;三、判令两被告支付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绩效工资3357.7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17日14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第2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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