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04民初7331号
广州港越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港越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运费28580.0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从2021年9月27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时止。截止起诉日,暂计为3668元); 暂共计:32278.0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214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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