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4民初46448号
赖卫国:
本院受理原告徐菲诉被告赖卫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作出(2022)粤0104民初464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赖卫国名下价值638500元的财产。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送达裁定书壹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郑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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