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4执异98号
广州四叶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汇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寓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帕弥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异议人于志雄与被申请人佛山市汇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寓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帕弥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四叶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及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听证传票等。异议人的异议请求如下:请求依法追加佛山市汇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寓上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帕弥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23)粤0114执237号案的被执行人。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及相关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20日10:00在本院十二号法庭公开组织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杜冰妍
电话:020-6683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