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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2)粤01民终22348号
曾红:
上诉人侯聂扬与被上诉人钱铭强、原审被告曾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22348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75元,由上诉人侯聂扬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