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终4471号
广州市好易联科技有限公司、刘幼明、罗文中、赖得检: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市驿贸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好易联科技有限公司、刘幼明、罗文中、赖得检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广州市驿贸丰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4民初70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时15分在第49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进行庭询。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终4471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