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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8民初14004号李永新与广州市中鑫按揭服务有限公司、谢志华合同纠纷

2023-03-17 18:00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8民初14004号


谢志华:

  原告李永新与被告谢志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8民初140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永新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858元,减半收取计429元,由原告李永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陈彩茹

电话:8212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