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6执异1322号
王勇:
关于郑蓉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王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异议人郑蓉提出书面异议。因你下落不明,故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1322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中止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115号雍景湾2幢17-1的房产的执行措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张怡
电话:020-8300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