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家辉与被执行人傅结华、李剑洲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剑洲所持有的广州市新向成月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2%的股权(注册资本人民币为500万元,股权数额为60万元),以清偿债务。
上述财产的权利人、异议人、利益关系人、承租使用人等,必须于30日内向本院提出其主张。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放弃权利人自行承担,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有伪造虚假材料申报、妨碍执行、侵害他人利益、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张青青
联系电话:020-83007773、020-83007931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邮编:5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