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2481号
汤志轩:
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与汤志轩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义务人汤志轩未履行(2020)粤0113民初221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2)粤0113执2481号案立案执行。因汤志轩(汤志轩,男,1989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排沙村委会一队39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向汤志轩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汤志轩立即履行(2020)粤0113民初22162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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