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恢798号
郭永强: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郭永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义务人郭永强未履行(2014)穗番法民二初字第8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2)粤0113执恢798号案立案执行。因郭永强(郭永强,男,1977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三堂路金城大街十一巷6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向郭永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郭永强立即履行(2014)穗番法民二初字第811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0